嘉陵江干流蒼溪縣城區(qū)張家壩段防洪工程和嘉陵江干流蒼溪縣城花家壩段堤防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補遺文件2
致各位潛在投標人:
現(xiàn)對嘉陵江干流蒼溪縣城區(qū)張家壩段防洪工程和嘉陵江干流蒼溪縣城花家壩段堤防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作出以下變更:
1、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4(4)資信業(yè)績評分標準: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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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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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 評分標準 (40分) |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 |
采用經(jīng)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Ci(低于投標最高限價85%的投標報價除外)的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基準價S(小數(shù)點后四舍五入保留2位)。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如下: Ci=1-ai (1-S)(1-5%)≤Ci≤ (1-S)(1+5%)得42 分; Ci>(1-S)(1+5%)時,在 40分基礎上, Ci 比(1-S)(1+5%)每高 1%(不足 1%按1%計)扣 0.2 分,扣完為止; Ci<(1-S)(1-5%)時,在 40分基礎上, Ci 比(1-S)(1-5%)每低 1%(不足 1%按1%計)扣 0.2 分,扣完為止。 注: ai為投標報價下浮率。 |
變更為: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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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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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 評分標準 (40分) |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 |
采用經(jīng)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Ci(低于投標最高限價85%的投標報價除外)的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基準價S(小數(shù)點后四舍五入保留2位)。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如下: Ci=1-ai (1-S)(1-5%)≤Ci≤ (1-S)(1+5%)得40 分; Ci>(1-S)(1+5%)時,在 40分基礎上, Ci 比(1-S)(1+5%)每高 1%(不足 1%按1%計)扣 0.2 分,扣完為止; Ci<(1-S)(1-5%)時,在 40分基礎上, Ci 比(1-S)(1-5%)每低 1%(不足 1%按1%計)扣 0.2 分,扣完為止。 注: ai為投標報價下浮率。 |
其他內(nèi)容不變!
招標人: 蒼溪縣防汛抗旱減災事務中心(蓋單位章)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