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閣縣森林防滅火專用道路建設項目(項目名稱)施工標段
補遺書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本次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中五、其它說明里的5.3條“安全生產費和保險已包含在項目子項綜合單價里,不再單獨報價”。
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4(3)條變更為:
2.2.4 (3)
| 評 標 價
| 60.0 分
|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F-偏差率×100×E 1; (2)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F+偏差率×100× E2。 其中:F 是評標價所占的權重分值,E1 是評標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 點的扣分值,E2 是評標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招標人可 依據(jù)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設置E1、E2,但E1 應大于E2 其中E1=0.5 E2= 0.25 |
三、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C 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數(shù)據(jù)表
說明:本數(shù)據(jù)表是項目專用合同條款中適用于本項目的信息和數(shù)據(jù)的歸納與提示,是項目專用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的投標函附錄中的 數(shù)據(jù)(供投標人確認)與本表所列有重復。編寫招標文件的單位應仔細校核,不使數(shù)據(jù)出現(xiàn)差錯或不一致。
序號 | 條目號 | 信息或數(shù)據(jù) |
1
| 發(fā) 包 人 :劍閣縣林業(yè)局 地 址 :廣元市劍閣縣漢德街127號 郵政編碼:628317 | |
2 |
| 監(jiān) 理 人 :發(fā)包人另行通知 地 址 : / 郵政編碼: / |
3 | 缺陷責任期:自實際交工日期起計算 1 年① | |
4 |
1.6.3 | 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的,應由監(jiān)理人取得發(fā)包人同意后,在該工程或 工程相應部位施工前 / 天簽發(fā)圖紙修改圖給承包人 |
5 |
3.1.1 | 監(jiān)理人在行使下列權力前需要經發(fā)包人事先批準: (6)根據(jù)第15.3款發(fā)出的變更指示,其單項工程變更涉及的金 額超過了該單項工程簽約時合同價的 / %或累計變更超過了簽約 合同價的 / % |
6 |
5.2.1 | 發(fā)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設備: 否 是或否 如發(fā)包人負責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設備,相關規(guī)定如下: / |
7 |
6.2 | 發(fā)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否 是或否 如發(fā)包人負責提供部分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相關規(guī)定如下: / |
8 |
8.1.1 | 發(fā)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 承包人將施工控制網資料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的期限: / |
9 | 11.5(3) | 逾期交工違約金: / 元/天 |
10 | 11.5(3) | 逾期交工違約金限額: / %簽約合同價② |
11 | 11.6 | 提前交工的獎金: / 元/天 |
12 | 11.6 | 提前交工的獎金限額: / %簽約合同價 |
13 |
15.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 的,發(fā)包人按所節(jié)約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給予獎勵 |
14 |
16.1 | □因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按照第16.1.1項或第16.1.2項 約定的原則 處理 若按第16.1.1項的約定采用價格調整公式進行調價,每半年或一年 按價格調整公式進行一次調整 |
① 缺陷責任期一般為自實際交工日期起計算1年,最長不超過2年。
② 逾期交工違約金限額一般應為10%簽約合同價。
序號 | 條目號 | 信息或數(shù)據(jù) |
口合同期內不調價① | ||
15 | 17.2.1(1) | 開工預付款金額: %簽約合同價② |
16 | 17.2.1(2) | 材料、設備預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設備單據(jù)所列費用的 %③ |
17 | 17.3.2 | 承包人在每個付款周期末向監(jiān)理人提交進度付款申請單的份數(shù):/份 |
18 | 17.3.3(1) | 進度付款證書最低限額: / %簽約合同價或 / 萬元4 |
19 | 17.3.3(2) | 逾期付款違約金的利率: /%/天⑤ |
20 | 17.4.1 | 質量保證金金額:/%合同價格⑥,若交工驗收時承包人具備被招 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定的最高信用等級,發(fā)包人給 予 %合同價格質量保證金的優(yōu)惠。質量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 □是,利息的計算方式: □否 |
21 | 17.5.1(1) | 承包人向監(jiān)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請單(包括相關證明材料)的份數(shù):/份 |
22 |
17.6.1(1) | 承包人向監(jiān)理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包括相關證明材料)的份數(shù): /份 |
23 | 18.2(2) | 竣 工 資 料 的 份 數(shù) : / 份 |
24 | 18.5.1 | 單位工程或工程設備是否需投入施工期運行:/是或否 如單位工程或工程設備需要進行施工期運行,需要施工期運行的單 位工程或工程設備規(guī)定如下: |
25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設備是否進行試運行:/ 是或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設備需要進行試運行,試運行的具體規(guī)定如下: |
26 | 19.7(1) | 保修期:自實際交工日期起計算 / 年⑧ |
27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費率: / % |
28 | 20.4.2 | 第三者責任險的最低投保金額: / 萬元,事故次數(shù)不限(不計 免賠額) 保險費率: / % |
29 | 24.1 | 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仲裁或訴訟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員會名稱:/ |
四:本項目報名截止時間、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2024年5月21日9:30分變更為:2024年6月6日09:30分。
五: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劍閣縣林業(yè)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