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縣國家儲備林建設及森林質量提升項目(中部片區(qū))十二標段施工澄清01
致各潛在投標人:
本“澄清書”是“青川縣國家儲備林建設及森林質量提升項目(中部片區(qū))十二標段施工 ”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凡招標文件與本“澄清書”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書”為準。
現(xiàn)對青川縣國家儲備林建設及森林質量提升項目(中部片區(qū))十二標段施工作出以下澄清:
一、此項目附加稅不按清單說明計列,按招標人提供的控制價費率計列。
二、招標文件其余內容不變,開標時間不變。
招標人:青川縣林通農(nóng)林開發(fā)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