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遺1
致各位潛在投標人:
1、原招標文件中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1 | 投標人資質 條件、能力、 信譽 | 已完成類似項目是指本次招標投標人承擔過的類似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察設計成果具有 ?審查意見或 □批復文件或 □驗收文件或 □證明文件 或 □() 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
變更為:
1.4.1 | 投標人資質 條件、能力、 信譽 | 已完成類似項目是指本次招標投標人承擔過的類似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察設計成果具有 ?審查意見或 ?批復文件或 ?驗收文件或 ?證明文件 或 □() 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
2、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人:蒼溪縣耕地質量保護站
2025年2月20日